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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残联发起倡议书促进残疾人就业
为了推动残障大学生就业,安徽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办公室近日向全社会发起《关于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倡议书》。
关于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倡议书
在肥省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残疾人是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普通高等学校残疾人毕业生同样是宝贵的人力资源。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当前大学生就业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和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更加突出。据统计,2017年我省高校残疾人毕业生948名,就业率不足60%;2018年我省将有1036名高校残疾人大学生面临就业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规定: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皖政〔2016〕111号)规定: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内容。安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家庭增收加快实现小康步伐的意见》(皖办发〔2014〕25号)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义务。对安排残疾人大学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保险的用人单位,按安排2名残疾人计入就业比例。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残疾人就业法规政策,确保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充分就业,我们倡议:
一、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积极安排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为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做出新贡献。
二、2018年5月20日,是第28个全国助残日。届时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残疾人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希望各用人单位踊跃报名参加,根据本单位的工作需求,确定适合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岗位,招录符合岗位需求的残疾人大学生就业。
就业是残疾人大学生改善生活状况、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希望全社会都来理解、关爱、支持、帮助残疾人!让我们牢记习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殷殷重托,携手共建残健共享的全面小康社会!
安徽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办公室
新闻链接
按比例安排残障人士就业申报核定工作正在开展
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核定工作正在开展中。各安排残障人士就业的在肥用人单位可踊跃申报。
1、申报截止日期:5月15日。
2、申报地点: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区2号大厅26号窗口。
3、申报对象: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在肥省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办公室申报《2017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等材料。省残疾人劳动就业办公室进行审核后,确定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对于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规定执行。在规定申报时限内报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2017年12月份工资表原件和复印件。
在肥省属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省地税局直属局负责征收。在肥省属用人单位均须向省地税局直属局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可以选择网上申报、窗口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
申报咨询电话:0551-62999711
传真:0551-6299970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咨询热线:0551-65100701